加拿大将很快效仿其他州和国家,将大麻的销售和消费合法化并加以规范。
这项立法的修改最初定于2018年7月,但最近的讨论把拟议的立法最早推迟到2018年9月。不过,对于加拿大和其他正在制定大麻立法的州的安全专业人士来说,开始为这一重大变化做准备并不过早。
Cannabis-Related安全挑战
虽然这项立法是新的,有点吓人职业健康与安全在专业人士看来,加拿大并不是大麻立法的先锋。由于大麻合法化在其他国家已经实行多年,安全专业人员在制定应对这一新问题的战略时可以借鉴大量的例子和先例。
主要关注的是大麻对工人的影响。与酒精一样,吸食大麻产品也会导致中毒和损伤。对许多工作场所来说,症状和潜在后果从相对较小的,如生产率下降和受伤风险增加,到灾难性的后果。
的混杂因素
更糟糕的是,雇主很难清楚地识别因吸食大麻而受损的工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有许多其他因素会导致员工表现不佳,包括:
- 经常饮酒(即使在工作时清醒)
- 家庭或关系压力
- 乏力
- 精神压力
- 外伤或休克
- 医疗或精神健康状况
- 使用处方药或非处方药
此外,工作环境的一些特征也会导致员工表现不佳:
- 热或冷
- 重复的工作
- 有压力的工作
- 轮班工作
- 化学物质接触
- 空气质量差(找出原因如何改善工作场所的空气质素)
- 照明条件差
- 过度的噪音
自我评估的障碍
同样重要的是要明白员工可能无法认识到认知功能受损了大麻的消费,这可能导致他们来工作或从事困难的任务,误以为他们是全速运行的和清晰的头脑。
四氢大麻酚(大麻中的一种化合物)具有精神活性,可以抑制中枢神经系统。这可能会导致员工对自己的决策过程和风险评估过于自信。
大麻障碍
大麻损害比不上酒精中毒。服用药物时认知障碍的程度很难预测,因为有无数的因素需要考虑,包括:
- 大麻的特定品系或化学类型
- 给药方法(吸烟、蒸发、食用产品、舌下应用等)
- 个体使用者的新陈代谢和耐受性水平
- 可能会增加损伤程度的医疗状况
- 与酒精或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制定工作场所安全指引
职业健康安全专业人员通过制定、实施和管理政策和程序来代表并支持他们工作的雇主。
起草和执行这些政策的最大挑战之一将是为被授权使用大麻作为医疗的雇员提供便利,同时限制其娱乐用途。
许多工作场所对吸毒和酗酒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虽然简单地将这一全面禁令扩展到大麻消费可能很容易避免微妙的差别,但人权立法禁止在就业方面或因身体残疾而对任何人的任何就业期限或条件进行歧视。这延伸到残疾的治疗或症状的管理。
为应对这一挑战,需要深入考虑并修订政策,以符合立法要求,同时仍要保护所有受雇或以其他方式从事业务的人员(包括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健康和安全。
起草全面的毒品和酒精政策
全面的雇主政策通常规定,雇员需要通知他们的雇主他们需要的任何住宿。
建议雇主明确定义(在加拿大)工作场所的真实职业要求(BFOR)和(在美国)工作场所的真实职业资格(BFOQ)。
雇主应进一步说明哪些职位是安全敏感的或决策关键的,哪些职位必须遵守雇主的药物和酒精政策,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遵守雇主的认知功能政策。一旦立法生效,这两项政策的弱点将带来最大的复杂性。
一个审慎而明智的做法是聘请卫生专业人员审查任何被认为对安全敏感的职位的要求。
责任
这是主要授权医疗保健医生的责任确定工作人员在使用规定剂量的治疗用大麻品系时,是否能够安全地履行其岗位职责。
这是雇主的责任确保在工作区域对工作人员进行监测,以确定与大麻使用有关的潜在损伤指标。
这是工人的责任如怀疑或预期有与大麻使用有关的损伤,应通知雇主。
全面披露病史
在许多司法管辖区,要求全面披露雇员的病史和健康状况被视为歧视。但是,在最后确定雇用决定之前要求这些资料是可以接受的。
雇主有权利和道义上的义务寻求这些信息,作为确认和管理其业务安全的一种手段。
一旦所有信息都有了,雇主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评估他们适应求职者的能力。
与大麻相关的住宿请求通常是与工作无关的住宿条件。
大麻的适应目标
雇主对与工作无关的条件或伤害的适应目标应包括:
- (三)未加重劳动者基本医疗伤害或病情的
- 预防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伤害或状况
- 防止工人使用大麻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适应即将出台的法例
与影响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的立法的所有变化一样,继续教育和政策的制定或修订是成功的关键。
通过任何司法组织和机构提供的信息和培训将为这些具体领域提供最新和适用的做法和建议。
雇主和安全专业人员可以在保护工人的医疗权利和确保所有工人的安全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从而在立法颁布之前预见和适应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