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环境危害?
环境危害是一种由化学、生物或物理因素引起的危害,这些因素可能来自于正在进行的或先前的人类活动,也可能是自然环境中存在的一种性质。
这类危害对人类健康或自然环境构成风险。
环境危害是一种由化学、生物或物理因素引起的危害,这些因素可能来自于正在进行的或先前的人类活动,也可能是自然环境中存在的一种性质。
这类危害对人类健康或自然环境构成风险。
环境危害也可以在更狭义的定义下构想,即专门指对自然生态系统构成危险的危害。虽然这两个定义都是在职业健康范围内使用的,但狭义的定义已被采纳为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系统(GHS)的一部分,世界各地的职业健康机构都在使用该系统。根据《全球统一制度》,环境危害与物质危害和健康危害一起构成三个不同的危害类别之一。
广泛的定义在政府的法律法规中使用,如美国马里兰州,它包括诸如光线差,噪音和振动暴露,暴露于建筑物中的石棉,细菌,真菌和其他可能存在于工作场所的生物危害。在这个宽泛的定义下,由于同一工作场所内其他工人的活动或在场而对工人造成的心理社会危害压力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环境危害。这一更广泛定义的职业健康背景在于描述工作空间变得难以占用的情况。
更狭义地说,环境危害往往是交叉危害,也对人类构成威胁。也就是说,工作场所所从事的活动涉及对自然环境造成损害的危险的物质的生产,被认为也对该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的工人造成损害的危险。某些类型的化学加工制造就是这类危害的例子。
全球统一制度对环境危害的定义包括对水环境或对臭氧层有害的物质。一些司法管辖区给这一群体增加了额外的危险。例如,新西兰还包括对土壤环境有害的物质、陆生脊椎动物和陆生无脊椎动物。《全球统一标准》是世界各地职业健康和安全机构危险通报标准的支柱;然而,由于各国只允许采用部分GHS系统,许多国家的职业健康安全机构选择不采用环境危害组作为其标准的一部分。例如,环境危害不包括在加拿大的工作场所有害物质信息系统(WHMIS)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