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COVID-19公共卫生指南不仅允许,甚至可能要求雇主在员工进入工作场所之前对他们进行筛查。既然COVID-19疫苗已经可用,你们可能正在考虑修改协议,要求工作人员提供疫苗接种证明,而不是(或除了)进行筛查。
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在法律上你可以这么做吗?
简言之,是的-前提是您以承认和尊重员工隐私、住宿和其他个人权利的方式行事。
以下是职业健康安全协调员必须知道的内容,以帮助他们的组织将预筛选协议保持在法律限制范围内,以及策略模板你可以适应自己的工作环境。
法律对工作场所疫苗的规定
目前可用的新冠病毒-19疫苗已被证明是安全有效的。它们也是免费的。
他们唯一的不不过,这是强制性的。然而,雇主可以通过提供教育、信息甚至激励措施来鼓励工人接种疫苗。
我们也知道以前的流感疫苗病例在某些情况下,雇主可以实施强制接种政策它并不强迫任何人接种疫苗,但却对自愿拒绝接种疫苗的工人施加与就业相关的后果。这些后果甚至可能包括拒绝未接种疫苗的员工进入工作场所。
要求工人提供疫苗接种证明,只有在能够证明该政策对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在医疗保健、教育和其他“集中”环境中最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公平、灵活,而且不会超出必要的侵入性时,才是合理的。
然而,有三种方法可以让你陷入法律纠纷,不让没有接种疫苗证明的工人进入工作场所。
1.侵犯隐私
个人是否接种过特定疫苗可能被视为个人健康信息(PHI),隐私法禁止雇主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使用或披露(为简单起见,我们将这些信息统称为“使用”)。
然而,同意要求也有例外,其中之一是允许雇主使用PHI执行合法和必要的雇佣职能。在整个大流行期间,加拿大各地的隐私委员会都表示,入境前体检是一项合法措施,以防止受感染和最近接触的人进入工作场所。这些原则同样适用于要求提供COVID-19疫苗接种证明。
但还有一个重要的限定条件:雇主只允许使用达到这一目的所需的最低PHI值。例如:
- 询问工人是否接种过疫苗或有任何新冠病毒-19症状是可以接受的
- 询问工人是否有任何非新冠病毒相关的疾病或他们使用什么药物是不可接受的。
后一种查询是非法的,因为它们索取的信息不是新冠病毒-19筛查所必需的。
2.残疾歧视
人权法禁止雇主要求雇员进行体检,或提出旨在了解某人残疾情况的问题。
加拿大的人权委员会很可能会像在美国那样对疫苗接种状况开绿灯。事实上,已经有一个这样做了。2021年1月12日,安大略省人权委员会(OHRC)明确表示,“如果出于与安全相关的原因,出于善意且合理的必要性,要求提供疫苗接种证明以确保适合安全工作,则可能是允许的。”,雇主仍然必须为那些由于残疾或信仰而无法接种疫苗的人提供便利,除非这会导致基于成本或健康和安全的不必要的困难。
3.有责任提供
雇主也必须意识到他们有责任让雇员处于不适当的困难之中。这些安排可能包括对雇员的豁免:
- 谁因残疾或身体状况而不能接种疫苗
- 因为接种疫苗会违背他们虔诚的宗教信仰、实践、遵守或信条
- 目前尚未获得疫苗的人
住宿还可能包括让员工不能或不提供疫苗接种证明在家工作或者承认他们工作只要他们可以身体自我孤立,同意戴上面具,额外的个人卫生习惯以及从事医疗自我监控。
具体的通融是合理的还是不适当的困难,视情况而定。唯一的综合规则是,除了雇主有责任对每种情况进行个别评估外,没有其他综合规则(即,参与一个灵活、互动的过程,根据允许特定未接种疫苗的个人进入工作场所会造成多大的危险来确定工作场所住宿选择)。
你应该做的5件事
如果你确实需要疫苗接种证明,你应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以确保你不会遇到任何麻烦:
- 清楚说明要求提供疫苗接种证明的理由
- 不要询问残疾(这是歧视的危险信号)
- 除了疫苗接种证明外,避免询问其他医学资料
- 确保疫苗接种记录安全保密;在严格的知情基础上向第三方披露
- 如果工人属于一个工会,说明他们集体协议的条款